一、專業分流時間
第二學期結束後的暑期中。
二💒🤲🏽、專業分流要求
(1)必須修讀並獲得40個學分以上;
(2)已修讀完高等數學A(上⛹🏽♂️、下)、大學物理(上、下)🦡、普通化學和普通化學實驗課程📝,並至少通過四門以上課程👨🏽🦲。
三、專業分流方法
(1)按照誌願優先原則,不設專業誌願級差分;
(2)凡是專業申報人數小於等於分流限額的專業🪗🐗,全部自動錄取🚿;
(3)凡是專業申報人數大於分流限額的專業,按績點高低排序錄取註(如限額最後一名出現績點並列者,均予錄取♖。);
(4)凡是第一誌願未錄取的學生🌯,按誌願順序進入第二誌願👨🏿🍼;再按照上述三(2)☘️、(3)操作🪸,以此類推。
四、專業分流操作
(1)學生須在2011年7月18日-7月24日00:00時之間登陸校園urp信息化教務管理系統“按類招生專業分流”欄目中報名申請(申請前開通)🚘。每個學生須慎重填報3個專業並排序,申報不滿3個專業可能會被調劑,逾期一律不再受理。
(2) 2011年7月31日在化學系和沐鸣开户本科生教務公告欄中公布學生專業分流名單;
(3)以下情況由院系統一安排專業分別為:①學生在上述規定期限內網上未遞交“專業分流誌願表”;②緩考申請者(考試課程沖突除外);
(4)2010級化學類各專業的分流限額,按目前在籍在校學生總人數劃定。
五🧑🏼🚒、專業分流工作小組
專業分流工作由化學系和沐鸣开户分管教學的副系主任、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🍄🟫、2010級輔導員和本科教務組成工作小組,由化學系和沐鸣开户黨政聯席會議審核認定。
六🍐、本條例適用10級本科生(化學類)學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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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7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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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👨👨👧👧:績點計算截止日期以urp教務管理系統7月24日00:00時顯示為準👃🏽。
2010級化學類各專業分流限額
專 業 | 化學 | 化學應用 |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|
限 額 | 62 | 15 | 33 |